课程介绍

《形势与政策》课程介绍 我校从1998年开始《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工作,2007年9月该课程划归管理学院实施教学管理工作,并成立形势与政策教研室,2011年划归思想政治教育学院。现就该课程介绍如下: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1、课程的性质: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中对该课程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教学内容和形式、教学时数和考试、教材和队伍建设以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做出了规定,为我们搞好“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证和支持。《形势与政策》是高校思想品德课中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要渠道和主要阵地,是学校德育的一项主要内容。  2、课程的任务:   我校充分认识到形势与政策课的重要性、特殊性,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高度,把它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它作为一门学科来长期建设和发展,通过这门课程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当前的国际环境以及时代背景,使大学生思想和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激发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珍惜和维护国家、社会、学校稳定,对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形势观、政策观,提高素质、全面成长,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形势与政策》课通过适时地进行形势政策、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学生开阔视野,及时了解和正确对待国内外重大时事,使大学生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有坚定的立场、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适应能力。 二、教学内容和教学安排:   1、教学内容:   由于《形势与政策》课的内容具有理论性与实效性的特点,因此其内容具有特殊性,不同于传统课程有固定的教学内容体系。本课程教学内容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情况和学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来确定,组织实施我校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的教育教学工作。  2、教学安排: 以专题讲授的形式进行,分2学期上,每学期4次(12学时),实验课时4学时,共16学时。 三、考核要求:   本门课程的考核工作由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形势政策教研室统一安排。考核实行本科在授课的第2学期考核一次,为期末结业考试,总评成绩分为平时和期末考试(平时占30%、期末占70%);专科在授课的第2学期考核一次,总评成绩(平时占30%、考试占70%)。主要考核学生对国内外形势的认识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掌握。

课程通知 >>更多
最新动态